12 月 18 日消息,据上海一中法院消息,近日,上海一中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游戏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,依法适用《民法典》第 497 条,认定游戏公司关于“如用户连续 365 天未登录游戏,公司有权删除账号”的条款无效。
2020 年 1 月,小王下载了一款热门手机卡牌游戏。下载好后,小王点击进入注册,页面弹出《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》,小王点击阅读并同意,根据提示完成了实名认证,绑定好手机号。为了更好的游戏体验,小王前后充值 4000 余元购买道具等,并达到 VIP11 特权等级。
2020 年 5 月初小王想换绑一个新手机号,但试了几次都未能成功。小王问客服应如何操作,客服却答复“暂时不支持解绑,之后会进一步优化和改善,抱歉。”小王在 App 中翻看,发现该游戏内《客服-常见问题-账号-如何解绑已经绑定的账号?》中亦载明“为了保证您的账号安全,已绑定的第三方账号无法更换或解除绑定”,“太不合理了!”
小王想起注册时签订了一份《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》,又细细查阅了协议条款,果然也有不合理之处,尤其是第 5.3 条“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,为高效利用服务器资源,如果用户长期未使用游戏账号登录游戏,公司有权视需要,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,对该账号及其账号下的游戏数据及相关信息采取删除等处置措施,上述处置可能导致用户对该游戏账号下相关权益的丧失,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……”
小王认为,游戏公司的这些规定已经侵犯了正常用户的合法权益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确认游戏内前述两款条款内容无效,并要求公司在小王未绑定其他社交账号的情况下,提供游戏账号更换和解除手机号、微信等绑定的服务。
对此,法院认为,游戏公司未提供证据证实其因休眠账号管理运营负担过重,而删除用户账户带来的严重后果却显而易见。况且游戏公司在用户连续一年不登录游戏便直接删除账户,所设期限不尽合理,处置方式亦缺乏交易之诚实信用。因此,该格式条款对作为用户的小王的权利限制不尽合理,故当属无效。
而对于小王另一项诉请,游戏公司已在诉讼中提供解绑服务,小王亦已实现其游戏账号与手机号的解绑。故该诉请一审法院无需再予支持。一审法院遂判决小王与游戏公司签订的《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》中第 5.3 条无效,驳回小王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游戏公司不服,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,请求驳回小王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。游戏公司认为,删除休眠账号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多数用户的利益,打击黑产批量注册的账户等。该条款是国内游戏通用条款,合理、合法、合规,并不侵犯任何正常用户的合法权益。
二审法院认定,涉案休眠账号删除条款,超过了必要限度,对小王主要权利的限制并不合理,属于《民法典》第 497 条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。上海一中院遂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