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 月 16 日消息,苹果公司近日同意支付 2500 万美元(当前约 1.78 亿元人民币)和解金,以了结有关“家人共享”功能的集体诉讼。
这起集体诉讼最早追溯到 2019 年,原告认为苹果公司虚假陈述了“家人共享”中分享订阅应用程序的能力。
苹果官方对“家人共享”功能的描述如下:
借助“家人共享”,你可与另外最多五名家庭成员共享 iCloud+、Apple Music、Apple TV+、Apple Fitness+、Apple News+ 和 Apple Arcade 等精彩 Apple 服务的访问权限。
你的群组还可以共享 iTunes、Apple Books 和 App Store 购买项目。你们甚至可以协助定位彼此丢失的设备。
这起起诉的焦点在于,根据苹果官方的政策,应用开发者可以选择不参与“家人共享”,而在此前宣传陈述中并未明确提及这一点。
集体诉讼原告认为,苹果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上线“家人共享”服务开始,苹果在所有 App 登录页面等都投放了广告。
但是苹果并未声明,并非所有应用都支持“家人共享”,事实上绝大部分基于订阅的应用都没有参与“家人共享”,认为苹果存在“诱导购买”情况。